她的贴身小厮也是个女扮男装的,叫墨儿,从小伺候她,知道她的身份但嘴巴很紧,算是心腹中的心腹。
按理来说,看到自家主子要被打,她是应该第一时间冲上去的。
然而——
“小的倒是想上,但腿不听使唤啊。”墨儿委屈巴巴,“您知道他们是谁嘛?是萧家军啊!那是能手撕胡虏的人!您还敢惹他们,看得墨儿腿都麻了。”
她是真的腿麻了。
萧家军啊。
太吓人了。
听说,胡虏是比鬼怪豺狼还可怕的人,可萧家军,却是连胡虏都能直接灭了的人啊!
“这么厉害?”
谭玉摸下巴。
想不到,那么漂亮的所谓女将军,居然那么厉害啊。
不过,“萧家军”什么的,很不祥啊。
倒不是别的不祥,而是历史上叫“X家军”的,就没有有好结果的。
比如岳家军。
比如戚家军。
都是轰动一时,却都不得善终。
这也好理解,功高震主嘛。
谁不知道天下兵马都尽归君王所用。
你一个将军,训练什么“X家军”,是想把军队据为己有么?
连军队都敢据为己有,你是想谋反么?
啧啧,这简直是自寻死路啊。
想到刚才那张清逸绝世的容颜,还有那行(心)侠(狠)仗(手)义(辣)的性格,谭玉就觉得可惜。
不行,不能让这么好的美人就这么迷迷糊糊送了命。
谭玉这么想着,当天晚上,就写了一封规劝信。
信中,将岳家军和戚家军的下场,尽数列举分析,告诉将军萧凌,让她以此为鉴。
第二天,拿着银子和信,就出门了。
除了随行的墨儿,谁都没带。
带银子,是用作“邮费”的。
为了怕惹上麻烦,她并不想以自己的名义给萧凌送信,便想到找一个小乞丐什么的,给人家点银子,让人家帮着把信进去。
这样一来,既把信送到了对方手上,又不暴露自己。岂不两全其美?
然而,事情的发展跟她想象的有点不一样呢。
她倒是找了个小乞丐,也拿出银子央了对方为自己送信。
那小乞丐的眼睛盯着银子发光,不过脸色却十分为难委屈:“这钱,我只怕赚不了啊。”
“为什么?”
谭玉奇怪。
小乞丐的小脸都皱成了一团:“喜欢萧将军的小姐太多啦,趁着他这次回来过年的功夫,很多小姐都央人传信儿,现在萧家都不收啦。不只不收,还在国公府外驻了一圈军士,就是为揽着各家小姐献殷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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